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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是一家國有控股在香港上市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國五條”等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頒發后,C公司急于從單一的住宅開發地產商轉型為一家綜合性商業地產開發商。2009年通過介紹認識以經營歐洲名品折扣店業務的香港J公司,J公司計劃在10年內在全國布局15個以名品折扣店為中心配套住宅、酒店的商業綜合體。
J公司聲稱其股東之一是歐洲著名商業地產運營商法國O公司,并已經與廣東某地政府簽訂意向協議,在該地建造十萬平米名品折扣中心,二十萬平米品質休閑住宅及酒店。該項業務與C公司董事長推崇的“造城夢”不謀而合,因此C公司拓展部門進一步考察與J公司合作的機會。他們發現J公司在廣州總部坐落于珠江新城,辦公室寬敞氣派。J公司也介紹了一些其合作伙伴歐洲商業運營公司的人員給C公司拓展人員。C公司拓展人員認為J公司實力豐厚,特別是與歐洲商業運營公司及奢侈品品牌有良好的關系,特別是法國O公司還是其股東。
于是在未對其境外資源進行更深一步盡職調查的情況下,C公司與J公司按各占50%合作成了T公司,T公司總裁由J公司派人擔任,副總裁由C公司派人擔任,C公司掌管財務、法務、工程及營銷部,J公司掌管拓展、商業、行政及人力部。T公司作為雙方的子公司通過C公司國企的背景以及J公司的“雄厚”海外資源分別與廣東、北京、浙江、海南簽訂意向協議建造以名品折扣店為中心的綜合產業園,通過“定向招商”的模式以極其低廉的價格拿到大面積的土地儲備。大家都認為C公司為了向商業地產綜合運營商的華麗轉型打了漂亮的一仗。
然而,好景不長,到20112年由于遲遲未能向地方政府兌現開業10萬平米擁有500個國際一二線品牌的名品折扣店,地方政府紛紛拒絕給T公司名品折扣綜合產業園里的住宅項目頒發預售許可證。雖然J公司也帶C公司的人去歐洲與各商業運營商見面,甚至還派出歐洲專業人員作為T公司的顧問參與T公司的項目。但是,名品折扣開業還是遙遙無期。
T公司法務部法務經理小Y是通過社會招聘進入T公司的,小Y有在國內某知名律所訴訟律師的經驗,出于對C公司名望以及剛當上爸爸希望有一份穩定工作的壓力而加入了T公司。他參與了T公司的眾多與歐洲商業顧問的合作,但是小Y總感覺有些不對勁。于是小Y私下通過其法國律師朋友,對J公司的股東O公司進行了調查,并且自己也對O公司的官方網站注冊登記等情況進行調查。
結果發現所謂O公司不是那家法國知名商業地產運營商O公司,只是一家名稱近似的公司,其公司網站其實也是J公司的人員注冊并維護的,那些外國專家也只是J公司聘用的“幌子”。J公司實際上一直利用地方政府官員追逐GDP增長的心態,蒙騙地方政府甚至是C公司以謀求利益。
面對這種情況,小Y不知道應不應該向其主管領導匯報。小Y有以下顧慮:
1、雖然小Y的主管領導是C公司派來的,但是T公司的人力行政部門都是J公司掌控的,小Y覺得萬一被J公司的人知道會不會被打擊報復;
2、小Y不知道C公司的部分管理人員是不是其實也清楚J公司的底細,卻為了自己的業績與J公司同流合污蒙騙地方政府;
3、如果情況屬實,小Y很有可能會得罪C公司拓展部門的人,而他們現在也在T公司擔任高層管理人員;
4、由于沒有得到公司協助,調查都是通過私人關系進行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才能完全證實結論;
5、小Y剛剛當了爸爸,由于希望有穩定的收入才從剛剛從律所跳到T公司一年,小Y擔心丟掉工作。
如果你是小Y,你會怎么辦?報告還是裝作什么事情沒發生?如果報告怎么報告?
如果你的調查和判斷正確,你應該私下在閑聊時,同C公司派來的老板把你的疑問說說。他們很可能早知道是這么回事。
另外,T公司是由C公司還是J公司負責營運?誰是T公司的大股東?
現在的問題是那么大資金砸到地下,商場蓋好沒人租,房子蓋好不能賣,這個局應該怎么收場?
我估計最可能的結局應該是C公司同J公司重新談判股權分配,如果到了這步,你的工作一定是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