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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老師,女,今年51歲,是某三線小城的中專英語老師、中層領導(負責外聘教師的招聘、排課),自2007年起在其所在城市創辦一家中小學英語培訓機構(為便利,下稱培訓班)。創業初期,X拉A、B、C三位其所在中專的外聘教師(臨時工)入伙培訓班,并許諾在恰當時機給予其三人一定股份。創業初期,三人在X老師的股份許諾、工資和課時費收入以及中專領導的權利便宜之下,齊心協力,任勞任怨,身兼講師、前臺、后勤等數職,幫助X將培訓班從只有20、30學生的小作坊做到如今300余人的中型培訓學校,而矛盾也隨之產生:1、X至今絕口不提股份之事,A、B、C三人也心知肚明此事已泡湯,遂對X產生不信任之感;2、往年隨著學費的增加,三人的工資及課時費也逐年增高,但因培訓班2013年搬至高檔寫字樓后,房租驟漲,X以此為由拒絕為三人漲工資及課時費,并提出以后按照績效考核漲工資,杜絕大鍋飯;3、輔導班搬家后因各種原因導致生源質量下降、生源數量減少,三人感覺比以前更累,付出更多,但X認為大家出工不出活,只有苦勞,沒有功勞;4、新人入職得到的工資及課時費與三人相差無幾,三人作為元老心里有很大落差,忿忿不平;5、X一心想走正規化、公司化之路,培訓班的管理由最初的人性化、隨意化到如今的規章化、制度化,引起三人不滿;6、X將大部分收入用于買車、送孩子出國留學等方面,沒有為培訓班以后的發展預留資金,每年的廣告費等支出少得可憐,僅有數千元,且均用于傳單、報紙夾頁等近乎無用的傳統宣傳手段上,引起三人對未來的擔憂;7、X常因個人原因推遲發放工資,盡管拖欠工資的時間較短,最長只有一周左右,但三人常以此為由質疑X的規章制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8、三個女人一臺戲,A、B、C之間也是矛盾重重;9、2010年時入職的D(男)老師于2013年暑假離職單干,現年入頗豐,三人大受刺激,私下常有議論,并經常與D聯系,交流教學及辦學經驗;10、X老師今年暑期過后盤賬發現,整個培訓班除其自己代課所得收入外,一年純收入僅得5、6萬元,若給大家漲工資,不但不賺錢,還要賠進去2、3萬......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是X老師,我下一步該怎么辦? 如果我是A、B、C,我下一步又該怎么辦?
另有幾點解釋:1、文中人物所在的中專實為某大學的五年制大專校區,辦學結構復雜,中專、大專都有,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外聘教師在完成教學任務后即可離校,故A、B、C在工作日有時間在培訓班充當前臺、周末在培訓班充當講師;2、筆者即D老師。我離開培訓班后仍和X、A、B、C等一干前老板、前同事相處和睦,所以無論是任職前還是離職后,此間事都很清楚;3、A、B、C三人現在的月工資結構為:中專課時費(X認為這也應該計入大家的收入)+輔導班工資+輔導班課時費+績效(每班基礎人數為10人,少于10人不開班,多于10人每人每學期+3元)=3000余元。
個人覺得:X應當考慮培訓班的發展,為培訓班預留發展資金,對于薪資管理更加公平合理化。若是A、B、C;應當考慮自身的發展問題,果斷的做出決定,而不是抱怨工作,以免影響自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