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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職于一家中國民營環保公司,該公司的業務已經拓展了全球范圍,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市場就是中東地區,而中東地區大部分國家是穆斯林國家。
穆斯林國家有個特點就是宗教大于憲法,每個人每天要不定時祈禱五次,每次時間半個小時左右,一般一到祈禱時間不論面對什么工作,都會放下手頭工作開始祈禱,而且穆斯林民族沒有時間觀念,很難受時間約束。
我們在中東地區執行項目的時候,考慮到勞動力成本,一半勞動力來自中國,一半勞動力在當地雇傭,然后中國工人和當地勞動力混合在一起分組,基本上每個小組小組一半是中國人,一半是當地人。當時這樣安排的初衷是通過中國工人的熟練技能和高效率來帶動當地勞動力,中國工人做領班技術性的工作,而當地勞動力做體力性的工作,這樣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降低勞動力成本。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現同樣的工作量,卻需要花更長的工作時間,效率反而降低了很多。后來分析可能原因是當地的工人的工資水平主要受當地宗教法律 保護比較高,而且公司社保福利也很高,但當地法律對沙化指標也有要求,即每個項目中至少有30%以上的人在當地雇傭,這樣這部分費用是不可避免的。而中國工人在工作中看到穆斯林人總是不停的祈禱,但是工資也不少拿,這樣他們也有抵觸情緒,自然而然也將工作效率降低了。
我們也通過承包的方式去解決這個問題,但是效果還是不明顯。所以如何解決國內外勞動力的融合問題一直困擾這我們企業。
個人覺得,宗教問題時無法解決的,只能從中國勞動力,這邊來解決,可以考慮提高中國工人的福利等激勵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